关于开展202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太原理工大学关于推荐 2024 年度宝钢教育奖人选的通知》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我校“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学金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与名额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评审分配结果,我校202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学金奖励名额为4人(其中本科生、研究生各2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其中,择优推荐 1人参评“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学金,奖励金额 20000元/人。
二、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毕业年级)。研究生须在所在基本修业年限内。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本科生综合排名位于年级专业前10%,且个人参加A类及以上级别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银奖)及以上奖项,学科竞赛以创新创业学院发布的最新名录为准;研究生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成果突出,至少在SCI一区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发表论文一篇,可检索;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并取得优秀成果。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审流程及要求
(一)各学院在充分宣传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学生申报、学院初评、公示反馈等流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推荐不超过2人(本科生、研究生各1人)上报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将成立评审工作组,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差额评选,择优推荐4人(本科生、研究生各2人)上报学校参评“宝钢优秀学生奖”。
(三)学校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拟获奖人选,并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评审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学生的评选资格;奖学金已经发放的,将撤销奖励,并追回证书和奖学金。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学院申报时间截止6月18日18:00,纸质材料交至物电北楼509集成电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438253682@qq.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二)各学院须于2025年6月23日前完成评审推荐工作,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电子材料同步提交至资助邮箱。
(三)各学院需提交申报材料如下:
1.推荐人选的《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纸质版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照片,电子版扫描为PDF格式。
2.电子版学院评审报告,需党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
3.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竞赛成果、科研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电子版,需自编目录、分类整合为一个PDF文件。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评审流程,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
2.各学院要充分体现育人导向,注重推荐人选的思想品质、综合素质和示范作用,确保推荐人选质量。
3.各学院严格遵循评审要求,认真填写。
4.申报奖学金的学术科研及竞赛成果等应在所在学制内取得。
5.三年内获评“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本次奖学金。
附件:《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集成电路学院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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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关于开展2025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2).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