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集成电路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毕业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在大学期间综合表现优秀的毕业生,充分发挥学生榜样引领作用,鼓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组织开展2025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集成电路学院2025 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符合评选范围毕业生人数的10%(评选名额本科和研究生分别测算,采取四舍五入确定)。
三、评选依据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研〔2025〕4 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毕业班级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及评选流程认真组织好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格坚持评选标准,宁缺勿滥。
2.要广泛开展宣传宣讲,精心选树优秀典型,并通过一定途径进行宣传展示,充分发挥朋辈榜样引领作用;要以评选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感恩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强化毕业生的母校认同感,形成与母校的深厚感情维系。
3.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毕业离校前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要求情况的,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并收回其荣誉证书等。
五、材料报送
1.《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附件2)纸质版;
2.《2025 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3、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
3.典型代表性的优秀毕业生宣传展示材料(本科生和研究生各一名,500 字以内文字材料和一张高清照片)。
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28日前报送集成电路学院物电北楼509办公室。
附件:
1.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本科生)
2.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研究生)
3. 2025 届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本科生)
4. 2025 届太原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研究生)
集成电路学院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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